英國長者可合法地駕駛一款電動代步車,在狹窄的行人路、馬路甚至商場內行走,原來這類電動代步車並不受任何部門監管, 運輸署指這類電動代步車屬醫療助行器, 不歸類為汽車, 故不受汽車相關法例規管。衞生署發言人回應,電動代步車沒醫療作用, 並非醫療儀器。海關亦指出, 電動代步車不屬管轄範圍。在法律上,英國現在有三類傷殘運輸法則:
第 1 類——僅限於在行人路使用的的手動輪椅。
第 2 類——可用於行人路或馬路上行駛, 電動輪椅/電動代步車, 最高限速為 4 英里/小時。
第 3 類——不良於行/傷殘代步車的時速可以超過 4 英里/小時, 最高限速為 8 英里/小時, 可用於行人路或馬路上行駛。
1、2 類電動代步車無需登記。
就算是須要登記的第 3 類電動代步車, 登記過程亦不困雜, 祇要能提供由家庭醫生開發出的不良於行/傷殘證明便可。
電動代步車既不用牌照,又不須要汽車檢驗合格證明, 長者可隨意駕駛電動代步車在行人路、商場、超級市場和公園內行駛, 可以逆行,停泊在任何地方, 不用擔心被抄牌罰款──因沒有法則可以監管或檢控, 就算一旦失事撞人,你敢與一位滿頭白髮、行動不便的年老長者爭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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