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少移英的香港人在選擇英國的新樓盤時,會發現建屋商會提供一些 Affordable Housing 的購買選項,讓有意置業但經濟上無法負擔市場按揭的買家可以完成上車夢想。而間中亦會聽到一些疑問,為何私人發展商的樓盤會跟政府資助房屋混合在一起?英國的 Affordable Housing 究竟是什麼一回事?今次就想跟大家探討一下這題目。
Affordable Housing 有時候會譯成經濟式用房,顧名思義,它的設立就是為有自住需要的用家提供一個較為經濟、容易負擔的買樓方式,但英國的 Affordable Housing 跟香港的居屋甚至公屋的政府資助房屋計劃是截然不同的。
首先,提供 Affordable Housing 購屋選項的樓盤(多數會是新建一手盤),其興建、銷售和管理均是由私人建屋商負責,並非像香港居屋計劃由公營的房屋署和房委會統籌興建。
整個 Affordable Housing 的原意是英國政府希望私人房屋市場上,可以見到一些較為經濟的住房供應,能夠讓初次置業的買家(尤其是年輕人)成功上車。私人樓房發展商可以向政府申請不同形式的撥款以資助建屋項目,條件是在落成的住宅項目之中提供若干百分比的經濟式用房,讓買家可以透過一些計劃成功置業。
此外,政府也會優先照顧一些在關鍵行業的從業員(key workers),例如 NHS(國民醫療保健)員工、醫護人員、政府公職人員,又或者英國國防人員,以及其他有明顯住房需求的人。由此可見,合資格購買 Affordable Housing 的人士並非英國的底層民眾,相反,他們通常會是手頭略有積蓄,有著優質工作,對社會有貢獻的一群人。
Affordable Housing 其中一個協助上車的計劃稱為Shared Ownership。參考相關英國政府網頁的簡介資料(https://www.gov.uk/shared-ownership-scheme/who-can-apply),合資格的申請家庭必須是首次置業的用家、家庭全年總收入低於 80,000 英鎊、無法負擔市場按揭安排而買樓。在計劃之下,合資格家庭容許只講買一個新樓單位的部份業權。
例如一個全新樓盤項目共提供 80 個新單位,建屋商按政府規定將其中有 15%(即 12 個單位)撥為可作 Shared Ownership 講買的選項。假如一個三房單位開價400,000英鎊,一個合乎資格的4人家庭(父母及兩名子女)在無法獲得銀行按揭貸款以供樓時,他們就可以考慮透過Shared Ownership去買這個新單位。他們可以只買 40% 的業權,樓價隨即會降低至 160,000 英鎊,而在入住期間每月仍需繳付租金給擁有餘下 60% 業權的建屋商。根據同一網頁的資料(https://www.gov.uk/shared-ownership-scheme/paying-rent),首年需繳付的月租約為 550英鎊。
換言之,容許以Shared Ownership方式購買的單位,跟新屋苑其他作私人市場交易的單位,都屬同一個建屋商的相同發展項目之內,無論在房屋設計、用料興建、外觀地段方面都不會有巨大差別。當中的安排可能是以某些幢數或樓層作區分,以劃定若干單位可以 Shared Ownership 方式購買。
入伙後鄰里間其實不會有甚麼區別,只是不同購買選項的取捨,而在英國,年收入低於 80,000 英鎊的家庭亦絕不意味著是「貧困家庭」。
當然,Affording Housing 的範圍不限於協助首置上車的計劃,還有更多幫助有經濟需要人士租屋的其他內容。由於協助租住的單位不會出現在純買賣的樓盤之中,加上篇幅所限,恕本文無法一一覆蓋介紹。
相信經過上面的介紹,大家對 Affordable Housing 會有多一點點認識,當下次再碰到一些樓盤有提供這類購買選項時,也不必立即產生資助房屋、低收入家庭或福利住房的聯想。
在英國,私人市場及政府確實都提供了不同的計劃,協助民眾解決住屋需要的問題,Affordable Housing 只是當中的一項,有機會的話再向大家分享其他。
撰文:林錦秋 Joyce-Lin/Hamptons YW Internation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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